中国本土 NFT 真的是“数字文化之耻”吗?
2022-07-22 14:18:00 小编 人浏览

昨日一篇《XX撕开中国NFT的“遮羞布”》一文,迅速闯入大家视野,文章内容不多,但题目足够劲爆。在很多数藏社群,我们都发现了这篇文章带来的巨大反响,人们纷纷讨论,这是不是表明中国本土数字藏品就此“阵亡”,不再有生存空间。为了降低数藏行业的恐慌心理,我们从客观角度对近期监管动态、某大厂数藏是否“回购”和上下求索的数藏生存之路,撰写此文,仅供行业内人员参考。

【监管动态】

据媒体报道,7月以来,多个数字藏品平台表示接到了相关监管部门的通知,并发布关闭寄售市场公告。6月底,某上市公司也关闭了数藏平台,并表示“接政府相关部门通知,平台将关闭寄售市场,直至国家相关法律完善允许。”

值得注意的是,自去年以来,上市公司开展NFT、数字藏品、元宇宙相关业务,甚至是公开披露研究进展、提及元宇宙概念,都会引起证券交易所的关注。例如,2021年底,深圳某公司在某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时表示虚拟数字人技术是元宇宙相关技术的组成部分,该公司及关联公司在虚拟数字人方向已开展多年技术研究,并申请多项相关发明专利,随后该公司股价盘中涨停,并在当日收到了某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关注函》,要求其说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与元宇宙概念的关联性,虚拟数字人技术涉及的具体业务内容及产品形态,相关业务开展情况及收入占比等内容。

今年上半年,国内某上市公司因其实现收入增长的业务之一信息技术服务业客户较为分散,订单需求发生频次高、业务周期短、单次服务金额较小,受到了国内某证券交易所向其发送的《关注函》。在关于对该关注函回复的公告中,该公司披露了其运营的数字藏品头像项目及数字藏品虚拟资产管理系统等相关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第十四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第九条,关注函属于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的一种。显然,从出具主体来看,关注函并非行政处罚,但其影响不容忽视。原因在于,回函按照监管要求需要向公众投资者披露,披露的结果很有可能造成股价波动,对公司声誉也可能造成负面影响。

再来看香港地区。今年6月,香港证监会公开提醒投资者注意数字藏品的相关风险。“数字藏品与其他虚拟资产一样面对较高的风险,包括二手市场流通性不足、价格波动、定价欠缺透明度、遭黑客入侵及欺诈风险。”证监会最近留意到,有些数藏跨越了收藏品与金融资产之间的界限,例如有着与‘证券’或尤其是‘集体投资计划’下的权益相类似的细分化或同质化数藏。”同时,香港证监会也表示,“整体而言,如果某数字藏品是一个真正以数码形式存在的收藏品,与之相关的活动便不属于证监会的监管范围。”可以看出,这与三协会的倡议精神存在一致性,即肯定NFT具有一定价值,同时严防证券化风险。

本资讯链接: - 外星视界
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发布此文为传递更多市场信息,不代表外星视界的观点和立场,请自行参考。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处理!

回顶部